保丽龙加工中心

   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停全资子公司保丽龙业务的公告

    来源:保丽龙加工中心    发布时间:2023-12-03 12:49:20

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  近年来,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进入了调整经济运行结构、推动各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新常态,传统行业普遍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况。公司业务中泡沫件属于传统制造业,行业早已步入成熟期,产能严重超过标准,需求慢慢地达到了饱和状态,供过于求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低,盈利能力呈下行趋势。为优化产业体系,提高盈利水平,公司拟关停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保丽龙(EPS)业务。

  2021年营业收入4342.12万元,占营业总收入的5.67%,盈利-774.11万元, 净利润-774.11万元。(注: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)

  2022年1-3月营业收入945.93万元,盈利-229.16万元, 净利润-229.16万元。(注:2022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)

  保丽龙业务属于传统制造业,行业早已步入成熟期,产能严重超过标准,需求慢慢地达到了饱和状态,供过于求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低,盈利能力呈下行趋势。为优化产业体系,提高盈利水平,公司关停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保丽龙(EPS)业务。

  1、人员安排:关停EPS业务涉及员工129人,公司依照优化队伍结构、提升用工效率的目标,将这些人员分配到其他两个事业部,培训后重新上岗。

  2、业务安排:公司将根据已与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等约定,对现有客户发函告知,并拟安排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生产。

  3、设备安排:截止2022年3月31日保丽龙业务设备净值为732.54万元,出售保丽龙业务现有生产设备,可以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,为公司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奠定基础。

  保丽龙业务处于亏损状态,本次关停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。关停保丽龙业务有助于调整公司资产结构、出售变现部分低收益资产,为公司实施长远发展的策略奠定基础,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,有利于公司增强长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健康发展,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
  公司将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。

 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  1.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、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。

  4.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  会议选举杨洪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,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。

  3.通过了《关于关停全资子公司保丽龙业务的议案》(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同日发布的公告,编号:2022-28)。